徐师大发〔2011〕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浏览次数:566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评估考核方案(试行)》(徐师大发〔2009〕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就业工作激励机制,促进就业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经研究,定于2011年2月底对各学院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放鸣
  副组长:王 超 方 忠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先辉 王晓三 刘礼明 汤永怿 沐来龙
    曹旭光 鲁斌宏 蔡国春 潘永亮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对各学院毕业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实效、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详见附件《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项目分量表》)。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各学院对照《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项目分量表》的要求,整理相关资料,认真自查,并撰写出自查情况报告,于2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就业指导中心(科文一期5号楼21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career@xznu.edu.cn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采用听汇报(原则上由各学院就业工作第一负责人汇报)、查阅现场和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打分。各学院应对照分量表,进行时间不超过6分钟的PPT汇报,同时将本学院就业工作有关原始资料整理成册(原则上不超过2个文件盒)放置考核现场,以供考核工作组成员查阅。
  学校检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第三阶段:公示反馈。考核结果经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小组确定后,进行为期三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学校党政领导汇报考核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向全校发布。
  四、奖项设置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6名
  就业工作进步奖     3名
  就业工作目标奖     若干
  上述各奖项不兼得;无配套经费的学院原则上不予评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就业工作进步奖依据进步幅度确定,就业工作目标奖依据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指标确定。
  五、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是对我校各学院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面总结,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对学院年度考评的指标体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准确地提供考核材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毕业生 就业工作 评估考核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