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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5   浏览次数:47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讲座审批表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哲学社会科学类研讨会、论坛、读书会、沙龙审批表

3.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讲座审批表

4.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自然科学类研讨会、论坛审批表

            5.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跟听反馈表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

201957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读书会、沙龙等活动(以下简称学术活动)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术活动主要包括:校属各单位(包括师生社团组织)及挂靠我校的各科研机构、协会和学会,面向校内师生或社会公众,主办、联合主办、承办的学术活动,我校师生应邀到校外(含境外)主讲或发言的学术活动(含在互联网上举办的上述活动),校外单位租用我校场地举办的学术活动。

第三条学术活动的管理,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促进学术繁荣和文化发展,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第四条学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学术活动第一责任人,机关部门直属业务单位和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学术活动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活动审批

第五条各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统一管理,分类审批。由校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审批流程,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由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主办、我校相关单位承办的活动,承办单位为共同责任单位。

第六条审批流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填写学术活动审批表(附件1-4),党委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审批。通过后,哲社类活动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自然科学类活动报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学术价值评估和审批。国际会议还需提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批活动正式举办前,主办(承办)单位将审批的表格报党委保卫部备案。

涉及宗教、民族相关问题的学术活动,除上述审批流程,还应报党委统战部审批。

(二)各类报告会、讲座、读书会和沙龙活动应提前5天报送审批,国内学术会议应提前15天报送审批,国际学术会议应至少提前6个月报送审批。

(三)国内学术活动审批表一式4份,由党委宣传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或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存档各1份,党委保卫部备案1份,主办(承办)单位存档1份。国际学术活动审批表还需提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批、存档1份。国际会议其他审批事项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人文社会科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术活动审批表需按规定明确填写邀请嘉宾个人简介、活动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跟听专家。在活动中播放视频资料的,主办(承办)单位须对视频内容严格把关,涉及重大题材的需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五)学院举办的学术活动审批表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机关部门、直属业务单位、科研机构举办的学术活动审批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研究生和本科生社团组织的活动由归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七条举办学术活动前,主办(承办)单位必须事先对拟请报告人的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倾向及报告、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发现报告人有错误思想政治倾向或报告、讲座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予举办。发现报告人有师德师风、学术道德问题的,不予举办。

第八条加强对互联网学术活动的管理报备。原则上不允许各单位师生通过微博、微信、微哨、QQ群、APP等信息传播平台组织学术活动,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我校师生应邀到校外(境外)担任学术活动报告人或主讲人,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批准,并对报告内容负责。如因报告内容存在错误思想政治倾向或政治性错误观点,或未经批准引发严重问题,报告人负主要责任,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和班子领导负管理责任。

第十条校属各单位和师生个人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组织或参与的学术活动,需附资金来源、资助单位、资助目的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完成申请程序的,主办(承办)单位须及时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补备手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学术活动。

第十二条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学术活动,一经查实,将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综合考评中相应扣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如因擅自举办学术活动或因管理疏漏出现重大意识形态问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第三章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主办(承办)单位须参与学术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各类活动均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应对预案。对已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举办学术活动实行“一事一结”总结制度。主办(承办)单位应安排人员对活动进行录音、拍照或摄像,妥善保存相关活动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主办(承办)单位须安排本单位专家全程跟听,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按统一格式填写跟听意见反馈表(附件5),经跟听专家签字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五条经批准举办的学术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可以在校园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发布活动公告,并在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涉密信息和敏感内容应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学术活动中产生的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调查材料、内部资料、内部发言等,主办(承办)单位在进行宣传报道时,应考虑可能产生的学界影响和社会反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校内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审批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讲座审批表.docx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哲学社会科学类研讨会、论坛、读书会、沙龙审批表.docx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讲座审批表.docx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自然科学类研讨会、论坛活动审批表.docx

附件5: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跟听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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