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记实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66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记实办法》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

2018410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记实办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构建明责、履责、记责、问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根据省纪委《关于建立高校党委、纪委管党治党履责记实制度的函》(苏纪七检函〔20171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履责记实的适用对象

履责记实对象包括:校党委、校纪委、二级党组织,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二、履责记实的主要内容

(一)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记实内容

1.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特别是研究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特别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情况;

3.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方面的制度情况;

4.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

5.加强对校纪委和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

6.对校党委常委会委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委工作部门和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情况;

7.其他需要记实的情况。

(二)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记实内容

1.维护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校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委工作部门和二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情况;

2.对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实行分类处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进行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情况;

3.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情况;

4.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倒查责任,实行“一案双查”,作出问责决定或提出问责建议的情况;

5.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情况;

6.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落实省纪委“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的情况;

7.其他需要记实的情况。

(三)二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记实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健全责任制网络情况;

2.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廉洁教育,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相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重视教风、学风建设,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4.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进源头治理情况;

5.积极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情况;

6.按规定及时处理本单位的来信来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支持配合纪委、监察处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情况;

7.其他需要记实的情况。

(四)校党委、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记实内容

1.加强政治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情况;

2.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要求,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实施,及时研判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情况;

3.组织开展廉洁教育,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深化作风建设情况;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情况;

5.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检查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情况;

6.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以及本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7.其他需要记实的情况。

(五)其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记实内容

1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整体部署、抓好具体工作情况;

2.及时研判、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责任网络,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情况;

3.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廉洁教育,主动开展谈心谈话,对责任对象进行教育提醒和日常监督情况;

4.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指导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情况;

5.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支持纪委、监察处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6.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情况;

7.其他需要记实的情况。

三、履责记实的方式方法

(一)履责记实采取单位记实与个人记实相结合的方式,各责任主体在抓好责任落实的同时,做到随做随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按照省纪委要求,校党委、校纪委履责记实,分别由党办、纪办秘书负责,通过登录省纪委清风扬帆网“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填报记实内容。

(三)二级党组织履责记实,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序填入本单位《履责记实手册》。

(四)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责记实,由领导干部本人在《履责记实手册》上全程记录履责情况。

(五)校领导除做好个人履责记实外,另指定1名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履责信息,并填写《履责记实手册》。

(六)《履责记实手册》实行一事一记,一事多次完成的,也可以一事多记。记实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概况等基本要素,有关事项的重要措施、重要环节、重要结果也应当记录明确。

四、履责记实的工作要求

(一)建立履责记实制度是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措施,《履责记实手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载体。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清单化履责、全过程留痕的工作要求,如实记录履责情况,构建全覆盖的网络体系。

(二)单位记实工作责任人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严肃认真做好记实工作,确保记实内容真实、准确、简明、规范,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严禁杜撰编造、弄虚作假。单位领导要经常检查记实情况,确保不漏记、错记重要事项。

(三)各责任主体要妥善保存《履责记实手册》,使之成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台帐资料。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好履责记实工作,并定期对其他班子成员的《履责记实手册》进行审阅签字,对履责不记录、记录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醒改正。

(五)每年底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责记实手册》,由校党委书记评阅。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责记实手册》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评阅。

(六)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履责记实”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校领导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履责记实手册》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履责记实的结果运用

校党委、校纪委将履责记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综合评估各单位政治生态、考察识别干部、实施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本办法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