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2018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5   浏览次数:83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各部门:

2018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配合校领导切实抓好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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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委书记华桂宏责任清单

1. 全面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履行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问题亲自报告。督促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指导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1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1次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适时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3. 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4.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加强全校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研究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全校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 开展廉政谈话与教育提醒,与常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履责谈话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干部不定期进行重点谈心。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听到、看到后要及时询问提醒。

7. 支持和保证纪委监察处认真履行职责,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坚决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8. 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使党的纪律、规矩、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 组织领导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与党委巡察工作,强化考核结果与巡察结果运用,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检查考核中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警示约谈。

10. 加强日常监管,指导、检查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并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1. 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2. 按时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二、党委副书记、校长周汝光责任清单

1. 全面负责校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校行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 履行学校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校行政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干部要不定期进行重点谈心。对于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听到、看到后要及时询问提醒。

3.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 加强学校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研究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全校行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 加强日常监管,指导、检查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并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6. 强化行政系统科学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支持查处行政系统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

7. 根据校党委统一安排,带队检查考核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检查考核中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警示约谈。

8. 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 按时向校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三、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峰责任清单

1.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校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 及时向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及时贯彻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落实校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

3. 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4.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推进源头治理,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 强化纪律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 指导督促纪委监察处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和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并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7. 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 按时向校党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省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四、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基本责任

1. 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 加强日常监管,指导、检查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并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 支持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 根据校党委统一安排,带队检查考核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 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 按时向校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8. 承担上级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事项。

(二)分工岗位责任

1. 党委副书记岑红

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协助校长落实国际合作交流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宣传、统战、社科、工会、校园信息化、机关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完善学术研究规范,防范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全校社科领域科研经费使用和审批。

2. 党委常委、副校长钱进

对本科教学、教师教育改革、语言文字、图书档案、基本建设、宿迁学院援建、连云港校区管委会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基建工程过程监管,创建廉洁工程。

3. 党委常委、副校长郑元林

对科技、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审批,防止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不断强化对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

4. 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广登

协助党委书记落实稳定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学风、班风建设及学工系统廉洁教育。

5. 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军伟

对本科招生、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体育运动、继续教育、对外发展、产业与服务地方工作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不断完善实施本科及附属实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确保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防范收受“回扣”和设立“小金库”等行为;规范各类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加强产业管理,规范经营机制。

6. 党委常委、副校长蔡国春

对发展规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文学院、贾汪校区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不断完善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制度,确保阳光招生;注重提升研究生及其导师的思想道德、学术道德水平,防止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规范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7. 党委常委、副校长苗正科

协助校长落实学科建设、审计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后勤改革与服务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校园维修工程过程监管,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促进后勤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