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人才工作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次数:58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部门: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人才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

2018113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人才工作责任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工作,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的“人才新政26条”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人才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具体责任分解如下:

一、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 落实“党管人才”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人才工作中的统揽作用。(牵头单位: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关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 协调人才工作中需多单位联动的事宜;组织召开校长办公会研讨人才工作,下发校长办公会人才工作执行单并督促执行。(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 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管理制度等,为人才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4. 制定校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加强校领导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与联系,拓宽人才建言献策渠道。(牵头单位:校党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关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5. 依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引进、服务和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6. 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和条件,组织实施各类招聘活动。(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二、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7. 通过多途径发布人才引进计划及政策,广泛做好宣传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8. 做好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的英文翻译工作,做好英文招聘网站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宣传部;相关责任单位:信息网络中心)

9. 搭建海外人才工作站,组织参加海内外人才招聘会,广揽各类优秀人才。(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校属各单位)

10. 举办海外学子创新创业论坛,以论坛为平台,广聚海外优秀人才。(牵头单位:人事处、科技与产业部;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11. 实施“凤还巢”工程,宣传动员在我校学习工作过的优秀人才回校工作。充分利用海内外校友资源,大力宣传学校人才引进计划与政策。(牵头单位:校友会;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三、完善人才引进程序

12. 审阅应聘人才简历,及时联系跟进应聘人才;组织应聘人才面试或试讲,综合考察应聘人员情况。(牵头单位:校属各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人事处)

13. 鉴定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成果,评估其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给用人单位提供建议。(牵头单位:科技与产业部;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14. 对拟聘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进行资格审查,并为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15. 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牵头单位:工会、学工处、校医院;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16. 做好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17. 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规范和强化合同管理。(牵头单位:人事处)

四、搭建人才价值实现平台

18. 搭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关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19. 组织开展服务社会和科技实践活动,建设研究基地。(牵头单位:科技与产业部;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20.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制定并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奖励政策。(牵头单位:科技与产业部、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21. 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学奖项、科研奖项和人才奖项培育申报工作。(牵头单位:教务处、科技与产业部、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22. 实施高水平团队建设计划,帮助人才搭建和融入团队,凝聚智慧,集中资源,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团队项目。(牵头单位:人事处、科技与产业部、教务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23. 实施卓越人才奖励计划,为人才发展注入持久创新动力。(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五、落实人才能力提升措施

24. 做好人才党建工作以及党外人才工作。(牵头单位:组织部、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关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5. 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做好入职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关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与产业部)

26. 建设教师职业发展与服务中心,为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和研讨的平台与场所。(牵头单位:人事处、科技与产业部、教务处;相关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7. 做好人才海外研修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与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共建研修基地。(牵头单位: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责任单位:科技与产业部)

28. 制定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为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提供帮助。(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与产业部;相关责任单位:各学院)

29. 做好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相关责任单位:各学院)

六、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

30. 把人才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做好人才评先评优工作,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爱护和关心人才的氛围。(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相关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31. 做好与附属幼儿园、附属学校等的联络对接工作,为人才子女顺利就学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工会;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2. 做好人才住房和工作用房分配和管理工作,发放人才校外租房补贴。做好引进人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工作。(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相关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33. 指导各单位建立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做好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4. 做好人才经费预算以及引进人才科研经费和安家费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相关责任单位:人事处)

35. 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做好人才年度体检和休假疗养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相关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