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系、中心:
现将关于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发布至学院网站。
一、参考学习内容
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苏师大委发)〔2017〕17号;
4.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苏师大委发〔2017〕14号)。
二、对照检查内容
1. 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会议管理办法》等相关实施意见情况;
2.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 贯彻落实《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深入排查相关问题情况;配合学校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检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4.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查找分析的问题。
三、基本要求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告知每位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不得缺席。
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应征求教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前邀请联系或者分管本单位的校领导参加。
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廉洁自律主题,根据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切实避免把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开成日常工作总结会。
4. 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召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的,应向联系或者分管本单位的校领导汇报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原则上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可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
6.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民主生活会结束之后,请将会议记录簿送交到校纪委办公室(3号楼501室),联系人:费丽娟,联系电话:8340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