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次数:673

各党支部、系、中心:

       现《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发布至学院网站,请遵照执行。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工作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是促进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具体实践。为鼓励教代会代表提出更高质量的提案,促进我校提案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范围

凡是经过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被正式立案的提案均列为优秀提案评选范围。

二、评选原则

    坚持择优、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评选质量。

三、评选条件

    1.符合教代会提大事、议大事原则,提案内容应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2.具备准确性、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属实,观点鲜明,重点突出,有问题、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3.所提建议对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性或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

 4.被学校采纳后,在教学或科研、管理、校办产业等某方面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提案书写规范,条理清晰,符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提案格式的基本要求。

    6.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过程中,提案人积极配合、参与,得到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肯定。

四、评选程序

    1. 初选: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优秀提案评选条件的要求,以及平时掌握的提案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提出建议名单。 

2. 审定:召开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对初选的建议名单进行审议通过。

 五、评选时间和比例

    优秀提案的评选,每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提案办理完结后或以次年召开教代会前进行。优秀比例控制在当年度立案的提案总数的15%左右;根据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具体评选名额根据提案征集及处理情况而定。

六、表彰奖励

    获评为优秀提案的,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所需经费从学校教代会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代会执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