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意见
(2016年11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支部“三会一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也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制度,也是党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利于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本色,在学校各项事业中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有利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有利于基层党支部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责任,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严格规范,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根据情况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委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如遇紧急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和决定新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方能召开。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围绕大会议题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执行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大会的决议;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工作,讨论通过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措施、培养发展党员以及党员奖惩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讨论处理支部日常事务和其他重要事项。
支部委员会要坚持集体领导,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为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执行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以及奖惩等工作。
党小组会召开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与方法。会议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会议形成的工作措施与方法,由党小组长具体负责落实 。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员参加集中党课学习每年不少于四次。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普通党员担当。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党员的先锋模范教育;党员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党支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党课计划。授课人应认真备课,充分准备,可针对本单位党员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实际,采取实境课堂、网络课堂、“微党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校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要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台账,并将调阅情况上报党委组织部。每年年末,党委组织部将集中抽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在全校范围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生活规范情况及成效将作为各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支部工作评议等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依据之一。
(二)抓好基础,强化指导
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三会一课”实施前,要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提高针对性,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优化支部设置,指导支部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等组织设置。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批复党支部的工作请示与会议决议,指导党支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定期开展活动。要注重“三会一课”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三会一课”记录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专人负责,统一使用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内容应要素齐全、过程详细、格式规范,并做好年终整理归档工作。
(三)建章立制,抓实抓细
各基层党组织要巩固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有效载体。要制定“三会一课”具体实施制度,严格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等程序,保证“三会一课”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所有党员都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对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依照党章党规进行教育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四)创新形式,搭建载体
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将“三会一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机结合起来,贴近师生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创新。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理论研讨、主题实践等形式,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效果。以党建创新项目、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以及“明星党支部”、优秀党支部工作法、支部好案例、支部好党课等评选活动为抓手,创新机制模式,培育特色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针对性和引领性。
(五)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带头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讲党课,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执行会议决议。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良好的组织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