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宿迁电视台2011“赢在秀强”管理英才暨形象大使电视选拔活动推广报名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08   浏览次数:472

 

我校推广报名活动安排
时间:39日中午100
地点:泉山校区科文老校区8号楼108多媒体教室
 
2011“赢在秀强”管理英才暨形象大使电视选拔活动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形象大使”要求年龄18-25、身高165公分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含在校大学生)、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管理英才”参见备选职位详情。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者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报名:
●前往组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的报名资料;
●网络报名,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报名资料邮寄至组委会;
活动指定报名网站:西楚网(www.xichu.net
2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形象大使需另外提供2张近期生活照。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及邮寄地址:
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广播电视总台603室“赢在秀强”组委会
咨询电话:84359557,传真:84359982,邮编:223800
E-mail:sqtvdhd@163.com
4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3月10日
三、奖项设置
1、大赛组委会授予“管理英才”胜出选手“2011‘赢在秀强’最佳管理英才”荣誉称号,授予“形象大使”前三名选手“2011‘赢在秀强’形象大使冠军、亚军、季军”荣誉称号,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或奖金;
2、大赛组委会授予参加决赛的其他选手“2011‘赢在秀强’管理英才、形象大使”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四、获奖选手的权利、义务
1、“管理英才”胜出者将成为上市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形象大使”获胜者将成为秀强公司的形象大使,报酬优厚,发展前景无限。
2、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五、组委会权益
1、享有大赛全过程电视、广播、互联网、摄影的播放权及版权。
2、拥有大赛全过程选手的形象使用权。
3、享有大赛相关的其它权益。
4、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1“赢在秀强”管理英才暨形象大使电视选拔活动组委会

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