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首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9   浏览次数:965

各位老师: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选拔首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1.2011年共选拔中青年教师研修项目20人左右,其中江苏省教育厅资助名额为8人左右(每人资助6—14万元人民币),学校资助名额为12人左右(每人资助5—10万元人民币),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2.教育厅资助团队研修项目1个,成员3-5人(每人资助10万元),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二、选拔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在我校工作以来,年终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2. 优秀中青年教师研修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校聘副教授不能申请教育厅资助),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

  研修团队的带头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11日以后出生)。团队成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包括校聘副教授),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四级以上口语证书)。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4. 研修团队由3-5人组成,一般应是已获批准的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科研或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5.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6.申请人自200811日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省、校经费资助出国(境)的经历;

  7.申请人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高校(世界排名200强)的邀请函,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如果暂时无邀请函,须保证在20111231日前能够获得邀请函,否则获批的申请名额自然废止。

  三、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后向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1-2人,团队研修项目1个。

  2.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资助人选和学校资助人选,并进行公示。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取省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员、省优势学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品牌特色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负责人或学术骨干,以及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环境保护、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急需培养的人才。

  四、派出要求

  1.获得批准的研修人员出境前须与省教育厅、学校签订《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协议书》(一式四份),并在徐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在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公证后的协议书(一份),视作自动放弃研修资格。

  2.研修人员一般持因私护照出国。签证由本人自行向研修目的地国派驻我国使领馆申请。副厅级及以上人员持因公护照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研修人员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研修人员出境前,应向学校缴纳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人。研修人员按期回校后,学校将及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4.获得教育厅资助的研修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行前集训。赴港澳台地区研修人员原则上于201112月底前出境,其他人员原则上于20123月底前出国。

  五、待遇

  1.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修人员在境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学术活动补助费和零用费等,有关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研修人员一次往返的国内、国际旅费由学校据实报销(国内旅费不应为飞机、火车软卧或轮船头等舱,国际旅费应为飞机经济舱)。

  2.研修人员在境外研修期间,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校内岗位津贴保持不变。

  3.研修人员回校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在任职年限的计算上不扣除境外研修时间。

  4.研修人员回校后申报科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人才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5.鼓励和支持研修人员引进境外先进课程资源,鼓励研修人员协助我校与境外优质高校建立合作、协作关系。对引进确属我校急需的先进课程资源,或为我校与境外优质高校建立合作、协作关系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倾斜。

  六、管理与考核

  1.研修人员按因公出境人员管理,办理出国(境)任务批件、申请外汇、外汇核销等事宜均由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落实。

  2.研修人员出境前,由校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进行外事纪律和人身安全教育。研修人员出境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外事规定和纪律,遵守与省教育厅、学校签订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管理,并与学校保持联系,每季度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人事处汇报一次研修进展情况。研修人员不得携配偶出境伴读。

  研修人员在境外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省教育厅和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研修人员应按期回校。因特殊情况须提前回校的应报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并退还规定的资助经费(平均每月资助经费×不足月数)。对在境外因主观原因无法继续研修而提前回校的人员,将视情况追究责任,并追偿相应资助经费和违约金。

  对因研修项目特殊需要须延期回校的,凭境外接受高校的证明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一般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但在延长期内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可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4.对未经学校和省教育厅同意,擅自变更研修国家、地区或学校,擅自提前或逾期回校,在境外从事与研修计划无关的活动而严重影响学习等违约行为,须偿还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的研修费用以及30%的违约金。

  5.研修人员回校后应向学校和省教育厅、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提交研修总结,并在学校公开汇报研修成果。对研修期间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表彰。

  6.参加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团队研修的人员自出境起四年内,应达到以下两项要求:

  (1)开辟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并取得被同行公认的创新成果,或者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或者在本学科二类(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者被CSSCI收录3篇以上;

  (2)引进一本原版教材并能使用双语教学,或者开设一门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课。

  研修人员回校满三年时,省教育厅和学校将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核,对未能达到上述考核要求的,酌情扣回资助经费,并减少所在单位推荐资助名额。

  七、工作要求

  坚持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1.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选拔标准,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2.各单位要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已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的人员。尚未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后,应抓紧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强化外语学习,及时报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如需学校帮助联系,请申请人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予以说明。
  3.各单位要鼓励并组织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支持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校人事处在2010年举办首期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班的基础上,将分期分批组织中青年教师进行英语强化培训。

  八、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填写《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或《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见附件12,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并提交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

  2.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推荐人选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则提供相当于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可由外国语学院出具证明);

  (4)推荐人选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

  (5)推荐人选境外接受高校邀请函复印件;

  (6)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江苏省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1519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500387E-mailjingjing860205@163.com

  (三)材料复整

  学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于528日前进行材料复整工作,5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高校范围内的选拔工作。

 

附件:1.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2.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3.江苏省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数学科学学院

                                                                201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