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关于重点专业类经费教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475

为了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激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培育新的高级别教学研究项目、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根据《江苏省重点专业类数学类建设经费使用办法》,经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并报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设立院重点专业类数学类教研项目。也对没有经费的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进行资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 重点项目

不超过3项,0.5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二) 一般项目

不超过7项,0.3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二、申报要求

凡无在研省厅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者可申请教研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

三、申报及立项评审程序

1.凡申报教研项目者,须填写《重点专业数学类建设经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交太阳成集团办公室解晓梅老师处。

2. 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所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

3. 对评出的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立项。

四、结题要求

1.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教研重点项目可以结题。

(1)新申请到厅级及以上教研项目;

(2)以太阳成集团为第一单位、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3)在研期间项目主持人至少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优秀课程)的主要完成人;

(4)在研期间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被评为省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或者为省优秀团队论文指导教师,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教研一般项目可以结题。

(1)新申请到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

(2)以太阳成集团为第一单位在省级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3)在研期间项目主持人至少为校级重点课程的主要完成人;

(4)在研期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校级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教学优秀奖、教学优胜奖、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五、经费管理

1. 项目获准立项后在结题前可报销项目经费的一半,按期结题时可报销另一半(不能按期结题者另一半不再报销)。

2. 每项项目每学期报销一次,立项项目由院教学秘书统一管理。

3. 报销范围应符合重点专业类经费管理办法及校财务有关规定。具体为

(一)购置专业建设所必需的图书资料、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等。

(二)教学类培训、教学类研究会议、教学交流、论文发表等费用。

(三)支付因教研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等产生的费用,如材料打印、装订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

(四)支付教研直接相关的必要的调研差旅费等。

                                                                        太阳成集团

                                                                            2013.12

附件: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