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浏览次数:1171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附件1)的相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科参加本次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目的

参加学科评估既是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的明确要求,也是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的内在需要。通过学科评估,全面检验我校的学科建设水平,以与国内同类学科对比的方式,挖掘优势,查找不足,以评促建,推动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参评学科范围

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所规定的评估范围与参评条件,以及《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指导性基本项目任务》的要求,我校参加本次评估的学科有(按学科代码排序):哲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有关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学科评估是对各学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全面检查,是各学科发现优势和差距、有效推动学科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此次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将对学校、学科获取办学资源和吸引优质生源产生重大影响。

(二)精心组织

请各有关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科评估工作小组,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并为参评学科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三)认真填报

请各参评学科参照《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件2),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附件3)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4),并提供《简况表》中所列出的证明材料。本次评估材料主要通过“学科评估系统”报送(系统网址:www.cdgdc.edu.cn/pgsh,2016年6月1日开通,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为真实反映各学科情况,确保评估结果和学科分析服务的准确性,参评学科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参评学科要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工作。

(四)协同配合

由于本次评估指标多、变化大,各部门、各学院、学科之间要加强沟通,尤其是跨学院共建学科,要协同配合,科学合理地整合资源,保证学科材料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7日前:各学科收集材料,填写《简况表》和《信息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简况表》经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后一式三份报送学科办,电子版发送至:xkb@jsnu.edu.cn;

(二)5月28日-6月3日:学校组织专家初审,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科;

(三)6月4日-6月6日:各参评学科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简况表》,第二次提交《简况表》,并报送《信息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按在《简况表》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不用装订;

(四)6月7日-10日:学校第二次审核各学科参评材料并反馈改进建议;

(五)6月15日前:各参评学科继续修改完善参评材料,第三次提交《简况表》、《信息表》和证明材料;

(六)6月20日前:各学科完成参评材料的网上报送,并通过评估系统打印《简况表》、《信息表》终稿,与装订好的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学科办;学校汇总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

其他未尽事宜,将随时通知各参评学科联络员。

联系人:钱进、罗栋梁;联系电话:83403115、83500022;

电子邮箱:xkb@jsnu.edu.cn。

1: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pdf

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pdf

3:《学科评估简况表》.rar

4: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