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特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享受特贴人员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人。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贴人员不重复申报。享受特贴人员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
(二)省突贡专家推荐范围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人。往年曾入选人员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选拔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往年未获得过此两项称号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并提出推荐人选,要确保上报人选的质量。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无合适条件人员的可不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报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静远楼1815)。
(三)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择优遴选,对推荐人选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征求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无异议人员的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享受特贴人员和省突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是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推荐中要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视对实际能力和业绩的考察。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在推荐工作中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予以倾斜。要注意适当向35岁以下对青年人才的倾斜。
(二)请申报人员于2020年4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至学院1503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1.学院选拔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推荐人选综合考察评价(品行、实绩、贡献、学生及同行评价等)。(综合考察评价由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拟定初稿)
2.2020年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格式见附件3、4),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打印出纸质登记表上报;申报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填写《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
4.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以近5年为主);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单独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6)。同时将第1、2、3项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到邮箱264359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