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846

    为进一步增强因公出国(境)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办[2016]27号)精神和《省外办关于编报2020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苏外管[2019]624号)的工作要求,现请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尽快编报本单位“2020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学校将汇总研究后报送省外办。

教学科研人员定义:教学科研人员是指我校直接从事教育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以及在我校及校属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定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是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编报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主动研究,统筹规划。

二、合理制定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严格按照“因事定人”原则编报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

三、压缩非必要出访团组。积极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建设规划出访任务,积极参与服务国家自主创新、讲好中国故事等团组,拓展“一带一路”多元化市场

四、时间节点。请各相关单位尽快通知并组织教学科研人员申报“2020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电子版计划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静远楼2015室)。如未按规定申报将直接影响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2020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