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研究生中选聘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苏师大学委〔2014〕10号

发布时间:2014-03-19   浏览次数:551

苏师大学委〔2014〕10号  关于从研究生中选聘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增强学生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40名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及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综合素质强;

  2.熟悉并热爱学生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基本素养;

  3.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坐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周;

  5.征得本人导师同意。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本科期间研习过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者,或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学生优先录用。

  三、工作职责

  协助学院副书记和专职辅导员在学生教育、引导、服务、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和任用

  1.申请:个人自愿报名,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选聘助理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在3月2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第一志愿的学院(部)党委办公室。各学院(部)专业要求及报名方式见《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2014年助理辅导员选聘计划》(附件2)。

  2.初选:各学院(部)自行组织选聘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初审、考核,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2014年助理辅导员选聘计划》(附件2),按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部)公示3天后,于3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联系人:李晓宇,联系电话:83403123,电子邮箱xsc@jsnu.edu.cn。

  3.录用: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最终人选,颁发聘书。

  五、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学院(部)调配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从5月份起开始正式聘用,颁发聘用证书,一般一学年为一个聘期,符合续聘条件者可连续聘用,直至学生毕业离校。

  2.助理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3.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助理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15%)、良好(25%)、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聘期待遇

  助理辅导员按勤工助学设岗计酬,每位助理辅导员的兼职补贴标准为:考核优秀700元/月,考核良好600元/月,考核合格5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发。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助理辅导员申请表.doc.doc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选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