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7号)和《关于举办“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4〕3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我校优秀学生参加“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在籍注册的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方式 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选1名先进典型。 三、推荐条件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一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 鼓励参选人提交视频材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材料要求:时长2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刻成光盘报送。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校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十佳自立自强大学生”的评选推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深度发掘先进典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遴选出真正代表学院水平和特色的先进典型,细致准备事迹材料,同时在学院内大力宣传推荐人选优秀事迹。 2.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月28日上午下班前交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科。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的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学院参选人XXX事迹。联系人:李晓宇,联系电话:83403123,电子邮箱:446790626@qq.com。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学生工作处 2014 年2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