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107号)的要求,以及学校近期《2021—2022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建档及国家助学金增补评定工作》 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个人申请,班级审核汇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确定了我院评定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与院团委办公室苗天添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656540,邮箱489014760@qq.com。
太阳成集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