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上交教学文档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461

  请35岁以下的任课教师(包括辅导教师)将本学期(1-10周)教案(讲稿或教学课件)、辅导及作业批改记录本和学生作业本(每门课程不少于5本)于5月11日上午11点之前交院办。学院5月11日下午组织教学委员会成员对上述资料进行检查。




2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