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监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浏览次数:520

各位老师:自今天开始进入期末考试周,要求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彻底清除(与考试相关材料、手机等不得留在座位周围)、检查学生证件(校园卡或身份证)。对未按时到场监考的教师务必说明未到场原因,因突然生病的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因到考场的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的要求提供现场图片证明。辛苦各位老师了,谢谢!